2006年2月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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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租”个临时情人过情人节?
洪南颖 丁晓虹 柴婷婷

  西方情人节还没到,各大网站的论坛上已相继出现了“租情人”的帖子,甚至一些婚姻介绍所也推出了“量身定做”的新业务“出租情人”。而有关部门表示,婚介所的行为是明显的非法行为;法律专家也认为,“租情人”存在很多不安全因素。

  网上发帖“租”情人过节
  “默默地度过了24个没有情人的情人节,不仅有点惆怅……愿找一个有缘人共度今年的情人节……”随着情人节的来临,不少论坛上都出现了“招聘”临时男女朋友一起过情人节的帖子,不但自我介绍十分详细,对异性的要求也相当明确。这些帖子不仅点击率比较高,还赢得了不少跟帖。
  笔者以普通网友的身份同一位名叫“小天才”的网友进行了网上聊天。他告诉笔者,他25岁了,还是光棍,愿意用金钱来弥补内心空虚,像陪伴女友一样和“临时情人”一起共度情人节,逛街、看电影、甚至包五星级宾馆的套房都可以。

  婚介所里也可“租”临时情人
  不仅虚拟的网络世界有人在招临时情人,一些婚介中心也趁机掺和,在这个洋节日里推出了“出租”情人的业务。笔者以一名单身男子的身份拨通了几家婚介中心的电话。一家婚介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在情人节确实有出租临时情人这项服务,不过需提前预约,最好当面详谈。    
  另一家婚介交友中心的工作人员说,在情人节可以同时找几个临时情人,双方可以事先约定,事后互不联系……说着说着,他就问起笔者的年龄、工作、身高等细节起来。
  据知情人士透露,这些婚介所的这种“出租情人”服务,在内容上与国内其他城市早前的“情感陪护”别无二致。所谓的“临时情人”,大多是在这些婚介所兼职的工作人员,有客人时婚介所根据客人提出的条件,通知合适的工作人员。

  专家建议不要追求刺激贸然赴约
  笔者联系了宁波市工商局注册处的潘处长,他说一般婚介所的经营范围都是婚姻介绍,像这样提供临时情人的介绍服务是明显的违规行为。此外,按照公安部规定,任何营利性陪侍都是非法行为。
  浙江众信律师事务所宋强律师表示,“租”情人中,即使双方通过签署协议来约束责任,但如果其中一方别有用心或另有图谋的话,那结果就很难预料。这种形式虽比较前卫,但中间存在很多不安全因素,他建议青年人不可因追求刺激好玩而贸然赴约。